近日,我厅收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2020年度拟组织评价认定100个左右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做好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自评申报
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农办机〔2016〕22号)要求,申报县认真开展自评、准备申报材料,要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表中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按表中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并附清单;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权威有效的最新统计报表;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严格开展初评推荐
我厅将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省级初评推荐。依据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采取实地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县实际情况审核把关,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充分体现省内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先进水平。申报县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设区市严格审核示范县申报材料,并于8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农机化管理处。
1、为宣传各地推动示范县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报送具有代表性、可复制的典型示范县(申报县)的宣传资料,包括县域创建示范县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等,要求题目新颖、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数据真实,2000字左右,并适当选配有代表性的照片或图表。
2、请各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调度,强化县(区)农业农村与农机化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对接,指导好县(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认真做好部级认定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申报等工作。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孙维鹏;
电话:0791-86213725;
电子邮箱:jxnjjkjk@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 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2.doc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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