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林规划
综合确定、安排园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主要内容、基础设施、空间综合布局、建设分期和投资估算的活动。
园林规划包括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公园规划。面积较大和复杂区域的规划,按照工作阶段一般可以分为规划大纲、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园林规划的重点为:分析建设条件,研究存在问题,确定园林主要职能和建设规模,控制开发的方式和强度,确定用地和用地之间、用地与项目之间、项目与经济的可行性之间合理的时间和空间关系。
二、园林绿地地形处理原则
(一)结合地形,充分体现自然风貌。大自然是最美的景观,结合景点的自然地貌进行地形处理,使人倍感亲切。
(二)以小见大,适当造景。地形在高度、大小、比例、尺度、外观、形态等方面的变化可形成丰富的地表特征,在较大的场景中需要宽阔的绿地、大型草坪或树林草地来展现宏伟壮观的场景;在较小的区域内,可以从水平和垂直两位空间打破整齐划一的感觉,通过适当的地形处理,创造更多的层次。
(三)地形与建筑和谐统一。地形处理必须与景园建筑景观相协调,以淡化人工建筑与环境的界限,使建筑、地形与绿化景观融为一体。
三、设计问题
(一)现代园林规划设计中,由于设计师或某些个人主线,将本身很美的自然地形埋成一马平川,使园路失去立面上的变化,或将平地堆成“坟堆”,强硬的使园路“三步一弯,五步一曲”。
(二)园林规划设计的园路布局形成有自然式,规划式和混合式三种,但不管采用什么园路形式,最忌讳的是断头路,回头路。除非有一个明显的重点景观和建筑。
(三)园林规划设计中园路所占面积,比例不适应,造成交通不便,造成人们行路挤占绿地现象。如:北京西单广场是一个繁华的商业区中的广场,每天人流都很多,但其中设计中绿地草坪占有很大的面积,园路穿插其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游人难免要踩踏草坪,影响景观效果。相反,某些规划设计中,有过多规划园路,形如蜘蛛网,不仅影响景观效果,同时给建筑投资也加大了负担,还于生态不利。
(四)某些园路交叉口设计不合理,夹角太小,未考虑转弯半径。人们为了方便,往往踩踏草坪。有些交叉口相交路数量太多(如四、五条),造成人们在路口交叉处无所适从的现象。
(五)某些园路在与环境的处理上,不是很适宜。如与圆形花坛相切,建筑物入口集散广场处,相交路口偏重量一侧,道路与水体驳岸紧贴布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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