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江西省03专项及5G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方法、流程时间:2021-04-24     阅读量: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和有关大数据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根据《2021 年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围绕任务配置资源的总体原则,省科技厅编制了《2021 年度江西省 03 专项及 5G 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2),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组织方式
(一)项目类型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型分为示范应用、平台建设、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四类,项目核心内容应属于《2021 年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要点》和 03 专项国家课题涵盖的内容,重在实现百姓有感、产业有力、政府有智。
(二)组织方式
项目遴选采取定向委托和公开竞争两种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1.定向委托类。另行通知。
2.公开竞争类。公开竞争项目包括示范应用、平台建设、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四类。
 
二、申报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全部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 系 统 ” , 网 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具体流程见申报须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本次指南的项目申报在系统中统一使用电子印章。项目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申报前,申报单位、主管(推荐)部门,均须按全省统一的要求办理电子印章事项;如申报时,未办理电子印章,可前往全省统一的服务网点办理(办理事项及相关要求,已在省科技厅官网和系统中发布,请及时查看、办理)。
 
(二)申报推荐时间
2021 年 4 月 29 日后,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必须在各自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请予以配合。提交申报书材料申报单位网上预申报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9 日推荐(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6日 18 时。
 
(三)项目受理
项目受理咨询,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
联 系 人:谢一虹、艾金根
话: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电话:0791-86226025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 QQ 群号:172195919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 QQ 群号:855271960。

三、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03 专项专委会秘书处)凌士柱、张静、龚鹍、张兰,电话:0791-86310582、0791-86397169、0791-86397207,邮箱:15270888179@139.com
 
附件:
1.申报须知
2.2021 年江西省 03 专项及 5G 项目申报指南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 年 4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
 
申报须知
一、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省注册 1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或经营地点主要在省内的、由统一法人授权的机构,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8 周岁(1963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鼓励研发投入的企业,申报技术攻关类项目。申报
时,可将研发投入辅助账或者相关研发类账目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五)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处于联合惩戒期内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相关要求
(一)每人每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 1 项。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 2 项。
(二)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 1 年时间尚未签订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报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 3 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三)申报人不得将同一科研(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
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资格,并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四)同一项目在申报定向委托项目预审通过但未获立项,可再度申报公开竞争类别项目。
(五)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六)主管(推荐)部门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在系统中对《项目(预)申报书》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认真填写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完成提交。
(七)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协议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须知和指南的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科技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一经受理,科技计划类别不予调整。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项目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用户注册江西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kjt.jiangxi.gov.cn)政务服务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ywgl.jxstc.gov.cn)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准备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推荐单位审核并推荐省科技厅处室审核
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受理。
 
附件 2
2021 年江西省 03 专项及 5G 项目申报指南
2021 年江西省 03 专项及 5G 项目主要围绕《2021 年推进新
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
示范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及移动物联网、虚拟现实产业链核心
技术目录进行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原则确定重点支
持领域和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类别和要求
(一)项目类别
2021 年度 03 专项及 5G 项目共分:技术攻关、平台建设和示范应用、成果转化四个类别。
1.示范应用:基于 NB-IoT、5G 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鼓励 5G +北斗和 5G + VR 等融合类应用研发和示范推广,优先支持多领域数据互联及融合应用,突出应用规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对车联网(智能制造与车路协同),气象与农业、交通、水利、旅游等多行业领域融合应用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示范应用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 2-1 部分)
2.平台建设:重点围绕 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平台建设和升级。(1)支持以城市大脑、物联网态势感知、物联网安全检测及科技创新支撑等为代表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升级;(2)支持涉及民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业务应用平台及产业创新生态平台的功能迭代和优化升级;(3)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智能化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
3.技术攻关:5G 与物联网,以及虚拟现实等领域前沿、融合技术攻关。(1)5G、物联网领域:高端传感器研发(包括但不限于:水利、生态、医疗、车联网等领域的智能传感器)及多传感器融合;工业模组、工业 APP、边缘计算、数据/智能协同、5G 融合通信、智慧能源网关等工业互联领域重点难点技术攻关;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可信应用研究、物联网大数据挖掘技术研发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攻关及应用(增量学习、联邦学习、协同推理等);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量子/同态加密、等保、漏洞扫描、防欺诈、反恐等)。(2)虚拟现实领域:软件:近眼显示、渲染计算、网络传输、感知交互、内容制作技术;面对非专业的内容制作软件 VR 编辑器;基于图像、视频的快速建模工具;新型 VR 输入软件及系统、新型 VR 渲染和输出软件及系统;分布式 VR 平台、混合式 VR 场景构建软件及系统;工业互联网+VR/AR 等行业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系统、VR系统的相关软件内容标准的制定;硬件:多模态交互相关硬件
的研发;云化 VR 终端、基于 AR 头显及通信技术,基于 5G VR动感单车智能技术;VR 系统的相关硬件标准的制定。
4.成果转化:支持 5G、虚拟现实已立项且已验收的项目成果转化和连接数 50 万量及以上的规模化应用,重点支持品牌工程的规模化应用及鹰潭成熟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1)示范应用项目须同时具备:NB-IoT/5G至少 1 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北斗中 2 项以上的技术应用;
(2)平台应针对确切
的数据管理需求,并能提供可靠、安全的数据管理及公共服务,
符合统一数据接口规范并承诺对外数据公开;
(3)成果转化:
能够实现以连接数、应用设备台套数、提升效率比例、新增主
营业务收入或产值等量化指标评价的实际效果。
2.资金要求:示范应用项目须突出应用规模,应明确项目
自筹资金不低于支持额度的 2 倍,并对资金筹措情况加以说明。
二、组织方式和资助形式
(一)组织方式
采取专家网评和会评答辩相结合方式组织项目评审。
(二)支持方式
对示范应用、平台建设和技术攻关项目采取无偿支持;对
成果转化项目试点后补助方式支持。
(三)资金拨付
前资助项目资金在立项后先拨付 70%,余下 30%资金视项目成效进行奖补;后补助项目根据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分段经专家评估后进行资助。
 
三、支持强度和执行年限
(一)支持强度
定向委托项目 100 万元/项;公开竞争项目 50 万元/项;后补助项目每项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项。
(二)执行年限
示范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不超过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技术攻关项目不超过 2023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2-1
示范应用重点支持领域
1.智慧消防:(1)消防物联网平台迭代升级及规模应用(不再支持市县新增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2)基于消防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治理、实战指挥等一体化综合性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相关综合场景资源的融合应用。
2.智慧水利:(1)基于北斗通信监测、图像识别、大数据等技术在防洪、防汛领域的智能化应用;(2)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水表研发及应用;(3)基于智慧水务模型与算法研究的智慧水务平台优化升级,及水务大数据融合应用。
3.智慧警务:(1)基于 5G、AR/VR、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警务平台优化升级;(2)基于“平安城市”的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研发及应用;(3)警务车辆和装备数字化系统研发及应用。
4.智能制造:(1)基于边缘计算、IPv6、无线通信等技术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系统研发及融合应用;(2)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的研发和应用;(3)工业 APP 的研发及应用。
5.智慧医疗:(1)基于医疗健康的人工智能技术、医用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应急救援医疗设备研发及应用;(2)智慧医院、远程诊疗技术研发及应用;(3)基于 5G 的中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应用;(4)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健
康物联网平台研发及应用。
6.智慧文旅:(1)基于 5G、VR、云计算及大数据的 “红、古、蓝”三色融合创新应用;(2)5G+VR 的文化旅游产品集成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研及应用;(3)数字化、智慧化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场馆的研发和应用。
7.智慧农林:(1)基于乡村振兴目标的数字农业、数字乡村治理及基于农业物联网的大数据平台研发及应用;(2)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融合应用;(3)基于移动物联网的全天候森林防火防灾系统研发
及应用。
8.智慧交通:(1)5G、VR、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在治理超限超载、司机安全驾驶行为分析、桥梁安全监控的管理的融合应用;(2)基于多场景的车路协同技术研发及应用;(3)高速公路综合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研发及应用;(4)基于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网联技术的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指挥系统研发及应用。
9.智慧教育:(1)基于多种教育应用场景与 5G、VR/AR、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应用;(2)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的数字校园、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远程教育系统研发及融合应用。
10.智慧生态:(1)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和溯源智能化应用;(2)多维度数据共享、分析的生态环境物联网平台优化与升级;(3)基于卫星遥感、5G 无人机航拍、5G 高清视频等技术在环境监测执法领域的
系统研发及融合应用。
11.“北斗+5G”:(1)北斗高性能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
在通航、国防动员、生态水利监测、红色文化旅游和智慧市政等领域北斗与 5G 融合应用。
12.智慧城市:(1)城市管理、公共交通智能化、一体化系统研发及融合应用;(2)城市社区智能化系统研发及融合应用(可覆盖智能家具、智能垃圾筒、智慧变电箱、智慧共享电源管理);
(3)智慧工地、智慧能源、智慧灯杆技术研发及融
合应用。
13.智慧气象:基于 5G+AI+大数据技术,以海量气象及相关行业数据为基础的靶向式智慧气象服务应用,以及气象数据在交通、旅游、电力、水利、农业等气象敏感行业和区域的智能化应用。
14.智慧司法:(1)基于特殊人群海量数据的 AI/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的司法行政示范应用;
(2)基于物联网和人工智能
的“智慧司法”领域的融合应用;(3)基于“区块链+法治”的监狱刑罚执行、公证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融合应用。
 
江西省科技厅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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