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办法》(洪府发〔2020〕22号),定于10月15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19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进行评审,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了研发费用后补助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及纳入研发统计调查范围但未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模以上企业(后附具体名单)。
二、评审时间
2020年10月15日上午9:00开始,具体按电话通知时间。
三、评审地点
南昌科技广场(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俊彦路与火炬五路交叉路口西南侧(绿地玫瑰城))
四、材料要求
1、研发费用后补助申报材料(登录“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在线打印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2、2018年度、2019年度研发费用相关财务资料原件(如不符合研发增量补助条件的单位,可不提供2018年度相关材料);
3、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不符合研发增量补助条件的单位,可不提供2018年度相关材料);
4、“专项应付款”或“其他应付款-专项经费”明细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提供,企业无须提供);
5、与研发费用有关的其它材料(如:研发项目立项材料等)。
其中,1-4为必备材料,5为可选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它要求
1、所有评审材料由评审单位于评审当天带至评审现场,如有材料缺失,产生后果由评审单位自行承担。
2、参与评审的单位人员务必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评审等候区验证签到。
3、项目评审期间,评审单位人员严禁在评审会场附近逗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评审工作主管处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张彦玲 刘琪 15270000817
电话:0791-83884241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评审名单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2019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评审名单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 |
江西凤宇铝业有限公司 |
3 |
江西天一铝业有限公司 |
4 |
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
5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6 |
江西艾丽斯日化有限公司 |
7 |
江西雅图测绘有限公司 |
8 |
南昌工控电装有限公司 |
9 |
江西佳银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 |
江西省台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 |
江西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 |
江西北软科技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4 |
江西元中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 |
费森尤斯卡比(南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6 |
江西大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7 |
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 |
18 |
江西省锦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19 |
南昌加大饲料有限公司 |
20 |
中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 |
江西省安达电梯有限公司 |
22 |
江西大台农饲料有限公司 |
23 |
江西振坤实业有限公司 |
24 |
南昌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5 |
江西进贤捉牛岗棉纺织有限公司 |
26 |
江西豪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 |
江西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 |
江西宇泰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
29 |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30 |
江西南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31 |
江西新纪元混凝土有限公司 |
32 |
南昌柯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3 |
南昌华达饲料有限公司 |
34 |
南昌福德隆实业有限公司 |
35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 |
36 |
江西省智能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