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2020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公告时间:2020-08-18     阅读量: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0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提名单位(专家)共提名2020年度省科技奖候选项目420项。其中,自然科学奖121项、技术发明奖31项、科技进步奖266项、国际科技合作奖2项。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24项不予受理(其中,自然科学奖4项、技术发明奖3项、科技进步奖17项),受理的项目共396项。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公民或者组织,并对同一项目授奖的公民、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候选项目实施期间身份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人;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单位;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技术发明奖的候选人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科技进步奖候选人应当是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实质性、创造性的重要贡献,或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或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科技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主要论文(论著)应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2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应当是技术成熟,经2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省科技奖的申报、提名、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宁缺勿滥的原则,严禁剽窃、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搭车报奖、拼凑报奖、同一成果重复报奖等骗取奖励的行为。

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或项目信息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奖励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省科技奖励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毛永红0791-86264608,谢定才0791-86255126
 
附件:2020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目录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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