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信息中心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纵向网的通知时间:2020-07-25     阅读量: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加快“互联网+执法”建设步伐,拓展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功能,我省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了问询室,为保障执法数据的安全性,需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将全省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112个问询室与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连接,构建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指挥、协调、联办体系。为做好联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11个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于8月31日前完成网络联通工作。
2.93个县(区)、7个功能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其中独立设置的机构80个、设区市派出机构20个)于9月30日前完成网络联通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前期准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纵向网联网采用路由器方式接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联网前,需自行采购好联网涉及的路由器。
2.线路敷设。尚未联入政务外网且需敷设光缆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主动向当地信息中心提出联网申请,由当地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运营商完成光缆敷设工作,线路费用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直接支付给运营商。光缆敷设费用可参考省信息中心与运营商统一洽谈价格(省级2万元,设区市级1.6万元、南昌市2万元,县级1万元,省市县光缆每年维护费用为400元,使用期20年)。线路敷设所用的光缆、ODF盒、终端盒等材料及熔接均由运营商承担。
3.联网调试。设备及线路到位后,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集成商,负责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备安装及联网调试工作,各级信息中心配合集成商做好联网调试工作。
4.内部局域网线路敷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内部局域网线路,经办公终端至路由器的物理线路合理利用现有线路,如需新增敷设则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自行解决。各地内部终端在保证自身操作系统安全的前提下,依据专网专用原则规范接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纵向网。

三、职责分工
1.省农业农村厅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全过程。
2.省信息中心负责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纵向网规划和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联网的技术实施调度工作。
3.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纵向网联网工作,提供硬件(详见附件1),积极与当地信息中心联系沟通,配合集成商完成联网。各设区市须督促、调度所辖县按时完成联网工作。
4.各级信息中心负责保障本级政务外网畅通,做好本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网的联络和协调;按照联网方案,配合做好联网实施工作。
5.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为集成商,负责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备安装及联网调试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技术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联网方案和IP地址规划(附件1)执行。
2.协调与配合。各级信息中心要积极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联系与沟通,与运营商和集成商共同配合完成当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纵向网联网工作。
3.建立反馈机制。县级信息中心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15日前将本地区联网情况汇总后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设区市信息中心;设区市汇总本市联网情况后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省信息中心,邮箱:wlb@jiangxi.gov.cn(各级收发邮件须用政务邮箱)。
4.加强安全运维。各级信息中心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对本级联网单位进行协调、指导和服务,在网络开通后落实运维经费,做好运行维护。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后,须严格遵循《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接入规范》(附件2),做好本单位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5.落实专人负责。本次联网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联网按时顺利完成。各设区市联系人详见附件3。省农业农村厅、省信息中心联系人:涂青华,15970426008、zfzdxxk@126.com ;何黎明,18170815507。

附件:1.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纵向网联网方案
2.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接入规范
3.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纵向网联网市级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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