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
一、示范基地建设要按照上报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和开发区建设各项工作,使示范基地切实成为工业强省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力量。
二、各地要将示范基地发展情况纳入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监测范围,加强日常培育、管理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带动作用,在产业规划布局、技术改造、重大专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集中资源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
三、省工信厅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对批复的示范基地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公告确认,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同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我省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附件:
第二批江西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1.纺织服装•南昌市青山湖区
2.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赣州经开区
3.锂电新能源•宜春经开区
4.电子信息•信丰县
5.锂电新材料•新余高新区
6.工业陶瓷•萍乡市湘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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