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时间:2020-10-10     阅读量: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制造字〔2016〕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制造办字〔20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二、申报内容和条件
  详见《关于印发<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制造字〔2016〕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制造办字〔2018〕4号)。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认定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并向所在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申报材料包括:(1)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规划文本;(2)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近几年产业集聚区发展情况、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配套及当地政府政策扶持情况等;(3)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申请表(详见附件1)。
  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材料包括:(1)江西省开发区(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近3年产业发展情况、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当地政府政策扶持情况等。(2)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书(详见附件2)。(3)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参考纲要详见附件3)。
  2.择优推荐。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从符合资格条件的集聚区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中,择优推荐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具备创建条件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将开发区申报材料和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申请文件一并报省工信厅。
  3.组织评审。省工信厅组织有关行业领导和专家等第三方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进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建议名单。
  4.实地核查。省工信厅将视情组织对申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行实地核查。
  5.公示发布。评审小组提出的建议名单报省工信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负责组织本市(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工作。
  2.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实事求是,按申报认定条件和要求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自评报告要按照规定的认定条件和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表格指标数据要采用统计等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佐证材料要求有详细来源说明、有证明材料、有相关部门盖章。
  3.对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考核认定资格,3年内不得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4.申报材料请于10月30日前报省工信厅工业园区处,报送1份纸质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江海
  联系电话:0791-88916362
  电子邮件:20552066@163.com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三栋415室
  邮编:330036
 
  附件:1.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申请表
     2.江西省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申报书
     3.江西省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
     案参考大纲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30日

 
/UploadFiles/2020/10/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园区字〔2020〕345号).rar
 

     
您的需求

提交你的需求,享受一对一服务

扫一扫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政府资金申报_可研报告代写_项目立项申报服务_江西诺驰咨询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005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