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时间:2020-05-14     阅读量:
  

  赣工信企业字〔2020〕17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推荐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三)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四)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见附件3);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二、做好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复核工作

  请景德镇市、萍乡市工信局分别组织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材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等2家第二批单项冠军企业,按《通知》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参加复核评估。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统一申报,申报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纸质申报资料提交至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各地推荐基础上,作进一步审核后向工信部推荐不超过10家企业申报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抓紧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要重点在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是否无环境和安全生产违法记录、企业产品是否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以及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初审,应予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推荐。此项工作开展中,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申报材料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提供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请各地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推荐汇总表、推荐企业材料以及复核企业材料(一式四份,另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U盘),邮寄至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窗口 0791-88901526、88901527;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殷超 0791-88916356。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 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附件:附件1推荐汇总表1.doc

  附件2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3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doc

  附件4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doc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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