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时间:2023-06-30     阅读量:
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和遴选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有关要求,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

推进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

 

为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升级,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符合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2023年度主攻方向(具体见附件1),且符合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条件。项目涉及产业领域处于相关产业链中高端,具有高附加值,对相关产业具有强链、补链、延链作用。

(二)企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等级良好,近两年未被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环保、安全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现有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本行业警戒线;新设立企业组织机构健全,其主要股东实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已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和省重创工程项目支持且扶持期满未按规定返还资金的企业,自资金全额返还结清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项目条件。产品方案及规模清晰、合理,市场前景良好,效益明显;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可行、工期安排合理,项目在建或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可开工建设,在建项目不早于2022年开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有关规定;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按政策规定必备的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方案、拟申请专项扶持方式及金额已经企业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其中,连续两年申请重创工程未获得扶持、且在推进过程中未新增重大创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技术条件。企业拥有良好的技术基础,有自主或联合研发平台,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关键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大规模产业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清晰。

(五)团队条件。生产和经营管理团队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业绩;技术团队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创新成果,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创新能力,并拥有一批行业内优秀的技术人员。

三、扶持方式

重创工程产业化项目采取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扶持,每个项目拟安排扶持资金1000-2000万元,扶持期限3年,扶持期满后按扶持资金额度等额回收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

企业按属地原则由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省属企业可由省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前项目推荐单位要按照本指南明确的方向、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认真进行初选,项目初选时间不超过2023年7月10日。

(二)项目数量

根据《关于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扶持有关情况的通报》,对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按历年重创工程扶持项目资金回收情况分档确定申报项目最大数量,其中,对资金回收率100%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不作限制;对资金回收率在80%-100%(不含)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资金回收率在60-80%(不含)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资金回收率不足60%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据此,吉安市、宜春市、九江市、上饶市、萍乡市、赣江新区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个、5个、5个、3个、3个、2个,其他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三)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项目推荐单位的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单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编写内容及格式见附件3)。

2.项目申报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完整附件统一制成pdf格式电子版。

(四)报送要求

1.加强项目审核。项目推荐单位正式行文申报前,要对所推荐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做到宁缺毋滥,并在正式申报文件中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对项目的真实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及其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二是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并确认审查结果;三是对所推荐项目按对本地产业、经济拉动作用进行排序。

2.及时报送材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其中:项目正式申报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的报送时间待项目通过初审后另行通知。项目申报关键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时间再行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本指南由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具体请咨询各设区市工信局。

 

附件:1.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23年度主攻方向(具体请咨询各设区市工信局)

           2.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23年度申报项目汇总表

           3.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23年度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格式

          重创申报指南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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