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时间:2024-04-17     阅读量:
《赣州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赣市府字(2023〕11号)赣州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申报须取得成熟度二级或以上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且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c3mep.cn)查询有效”。同时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资质的企业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获得二级(规范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择优认定10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原文链接:www.9ixf.com
     
您的需求

提交你的需求,享受一对一服务

扫一扫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政府资金申报_可研报告代写_项目立项申报服务_江西诺驰咨询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005577号